一、《廈門市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市場計價參考》(以下簡稱《計價參考》)是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8)、2005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2003版《福建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貫徹實施〈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8)有關事項的通知》及現行的相關配套文件,並結合我市市場的實際情況,收集各條目市場計價參考資料,作爲本《計價參考》形成價格的參考。其項目設置與《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附錄D相對應,包括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及本地區常用項目。
二、本《計價參考》可用于我市采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自主報價的新建、擴建、改建及其他市政工程,和作爲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編制財政投融資與國有資金項目預(決)算的參考。
三、本《計價參考》是按照廈門地區基本的施工條件,以均衡的工期、合理的施工方案及滿足合格質量的市政工程進行編制的。
四、本《計價參考》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及風險費。其中:
1、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參照現有市政計價依據及廈門市2012年12月份的人工、材料、機械台班市場信息綜合價,並結合我市各類人爲報價作了適當的調整。其中人工單價根據廈建築〔2011〕118號《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調整建設工程人工預算單價標准的通知》進行調整。
2、企業管理費及利潤標准按照2003版《福建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廈建建〔2005〕29號文《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關于轉發<福建省建設廳調整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2003版)利潤率等文件的通知》中規定的三類工程類別計算。
3、風險費按3%考慮。
五、本《計價參考》綜合單價的工作內容參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規定。部分項目工作內容與《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要求不同的,在《計價參考》備注欄中已注明,作爲價格使用調整的依據。
六、本《計價參考》編列了常用項目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及模板技術措施費的綜合單價,並爲了便于換算,在備注欄中注明了主要材料的單價。使用時應根據工程所在地、工程類別、工程具體特征等實際情況,參考本《計價參考》的價格水平進行調整。
七、本《計價參考》未包括通用措施費、規費、其他項目費、稅金及價格調節基金。以上費用的計算應按照廈建築〔2010〕30號《關于貫徹實施<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8)有關事項的通知》、2003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廈建築〔2012〕50號《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關于發布廈門市建築工程文明施工取費標准的通知》、廈建築〔2012〕51號《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計價參考》條目的調整是根據近幾年招標工程的清單使用頻率情況作出的。具體條目今後將視工程實際需要不斷完善。
九、若有不明事宜,可徑向廈門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