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安裝工藝標准
範圍
本章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安裝工程。不適用于生産和貯存火藥、炸藥、彈藥、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險的場所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安裝工程。
2 施工准備
2.1 接到施工任務後,首先應對圖紙進行會審,同時熟悉結構圖、建築圖、裝修圖及其它專業的有關圖紙,找到影響施工的設計問題組織設計交底,解決設計施工方面存在的問題,辦理好技術變更洽商,確定施工方法和配備相應的勞動力、設備、材料、機具等。同時配備配套的生活、生産臨時設施。
2.2 主要設備材料:
2.2.1 一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主要設備材料選用應符合6-1“消防工程安裝的通用要求”的有關內容。